1)在承重墙体的门、窗洞口上方和两侧应分别设置过梁和洞口边立柱,洞口边立柱宜从墙体底部直通至墙体顶部或过梁下部,并与墙体底导梁和顶导梁相连接。
2)洞口过梁的形式可选用实腹式或桁架式。
3)当采用桁架式过梁,上部集中荷载宜作用在桁架的节点上。
4)门、窗洞口边立柱应由两根或两根以上的卷边冷弯槽钢拼合而成。
1)对两侧面无墙体面板与立柱相连的抗剪墙,应设置交叉支撑和水平支撑。交叉支撑可采用钢带拉条,钢带拉条宽度不宜小于40mm,厚度不宜小于0.8mm,宜在墙体两侧设置;水平支撑可采用钢带拉条和刚性撑杆,对层高小于2.7m的抗剪墙,宜在立柱½高度处设置,对层高大于或等于2.7m的抗剪墙,宜在立柱三分点高度处设置。水平刚性撑杆应在墙体的两端设置,且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.5m。刚性撑杆应采用和立柱同宽的槽形截面,其翼缘用螺钉和钢带拉条相连接,端部弯起和立柱相连接(图8.3.4a、c)
2)对一侧无墙面板的抗剪墙,应在改厕按要求设置水平支撑(图8.3.4b)。
3)在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.30g及以上或基本风压为0.70kN/㎡及以上的地区,抗剪墙应设置交叉支撑和水平支撑,支撑截面应通过计算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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